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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是: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网站留言
    现有 549 条留言,每页3条,页次1/183  分页: [1] [2] [3] [4] [5] 8 :
     No.549 主题:是不是强制收费
    小桐
     昆明地铁工程正在招保通员,本来是很好的事,给很多下岗工人有了工作的机会。大容公司负责招工可是要缴纳二百元的会员费才可工作,请问这合理吗?政府不是不准以招聘为由收取任何费用吗?
    律师回复于:2012-5-4 11:04:45
       政府是不能以招聘为由收取任何费用的,你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

    广东圳扬律师事务所 谭律师 TEL:13612884697  QQ:745888082,Email:lawyer_amy@yahoo.cn,地址:  总部:深圳龙岗布吉街宝龙花园吉祥阁20楼D室 深圳分部:深圳福田区福民路众孚大厦幸福阁12H
      2012-4-17 19:55:48
     No.548 主题:签的合同是深圳或东莞


    ^-^ 此条留言只有站长才可以看哦 ^-^


    律师回复于:2012-3-27 18:43:39
     可以,补偿标准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广东圳扬律师事务所 谭律师 TEL:13612884697  QQ:745888082,Email:lawyer_amy@yahoo.cn,地址:  总部:深圳龙岗布吉街宝龙花园吉祥阁20楼D室 深圳分部:深圳福田区福民路众孚大厦幸福阁12H
      2012-3-23 9:57:16    
     No.547 主题:随便炒人没有合同
    王杰
    来自:陕西
     我是在深圳京基百纳空间四楼大食代麻辣烫档口的一名员工,我是去年7月份过去上班的,至今老板都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没有理由的把我给炒掉了,我出来之后完了半个月准备去我朋友的那个档口,居然阻道前老板的百般刁难,现在我要求前面老板给我赔偿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不知道这样合理吗?希望有人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于:2012-3-9 15:17:2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期限为:入职一个月后至入职后一年(共计11个月),但要注意诉讼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你的情况还在诉讼时效之内,可以提出,但需要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入职登记表、工牌、考勤卡、工资条、工资发放的银行转帐记录、社保记录等全部凭证或其中1-2个凭证)用于证明你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不然得先申请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的仲裁。

    广东圳扬律师事务所 谭律师 TEL:13612884697  QQ:745888082,Email:lawyer_amy@yahoo.cn,地址:  总部:深圳龙岗布吉街宝龙花园吉祥阁20楼D室 深圳分部:深圳福田区福民路众孚大厦幸福阁12H
      2012-3-8 23: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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